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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口市成功卫冕“省级文明市”的称号
作者:lj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11/10/18

龙口市成功卫冕“省级文明市”的称号

        近日,山东省委、省政府印发《关于表彰省级文明城市和省级文明县(市、区)的通报》,烟台龙口市被授予“省级文明市”称号。自2005年省级文明城市评选活动开展以来,该市再次获此殊荣。

  省级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社会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,是指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,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,市民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。

       近年来,龙口市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目标,坚持以人为本,加快发展、科学发展,把全市人民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迸发出的热情,转化为建设美丽富庶和谐幸福新龙口的强大动力。该市建立以市长为组长、相关市级领导为副组长、有关部门和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,建立联席会议制度,及时协调解决创城过程中的问题,召开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动员大会,实现全民参与;以开展“四德”工程建设为契机,积极开展机关作风整顿、做知礼明义的好市民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等活动,发掘并树立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先进典型,以榜样力量引领城市文明的提升;以惠民为目的,相继开展“春蕾计划”、“甘霖工程”、“困难帮办”、“四下乡”、干部一对一“联户结亲”等活动,让群众切实体会到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带来的实惠。在全民共同努力下,通过广泛开展一系列活动,龙口市政务、法治、市场、人文、生活、社会和生态环境得以进一步优化,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,为建设美丽富庶和谐幸福新龙口提供强大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。

龙口市成功卫冕“省级文明市”的称号